《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自你的電郵查詢或回饋意見收集所得的個人資料,香港機場管理局(「機管局」)將用作分析、處理及回覆你的查詢或回饋意見。就你為所屬機構使用香港國際機場東莞空港中心而向香港特區民航處(「民航處」)提交的申請(「申請」)電郵所載的任何個人資料,機管局將使用所提供的聯絡資料,進行任何所需跟進行動,以助你的所屬機構填妥申請,並協助你的所屬機構向民航處提交已填妥的申請,以進行審批。如民航處批准申請,我們將使用你的所屬公司名稱、管制代理人編號及你的聯絡資料,將你的所屬機構在認可香港國際機場東莞空港中心代理人名單註冊,並就此與你聯絡。
在電郵查詢或回饋意見或申請提供個人資料屬自願性質。如你並無提供所需個人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足,我們將無法(如適用)分析、處理及回覆你的電郵查詢或回饋意見,或就向民航處提交已填妥的申請表格提供支援。
所收集的個人資料可能會提供予機管局內人士,而其本身業務是須查閱該等資料及/或協助分析、處理及回覆你的電郵查詢或回饋意見及相關事宜,該等資料亦可能會就上述目的轉移予我們於中國內地負責營運香港國際機場東莞空港中心的附屬公司。申請表格所收集的資料及包括任何當中所載任何個人資料的任何證明文件將會轉交民航處,以便審批申請。請參閱民航處網站(www.cad.gov.hk/chinese)以獲取有關申請的進一步詳情,包括申請表格所載資料及個人資料的處理。
你可要求查閱及改正你向機管局提供的個人資料。任何該等要求須以書面形式向我們的一般個人資料主任提出(地址:香港大嶼山香港國際機場翔天路1號機場行政大樓)。有關進一步詳情,請參閱載於www.hongkongairport.com/tc/privacy-policy.page適用於查詢及回饋意見服務和申請提交服務的《私隱政策》。
本《收集個人資料聲明》條款同時提供其他語言版本,如不同版本內容出現不一致之處,則以英語版本為規管版本,亦應以英語版本為準。